|
6月27日,记者从宜宾市“道德模范”评选组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第二次会议上获悉,龙宝林等14名同志荣获“宜宾市道德模范”称号。
据了解,6月18日至22日,我市将“道德模范”组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审定的41名宜宾市“道德模范”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在市级各主要媒体上进行了公示,同时组织评选委员会和社会各界对41名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了投票。 投票结束后,市组委会办公室采取公众投票和评委投票相结合的办法,分别对两类投票进行了排序,并根据排序结果,按照两类投票各占50%的比例进行加权,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权重和,然后按权重和排出顺序,提出宜宾市“道德模范”建议名单。其中,平面媒体、网络媒体和手机短信三种投票方式计为公众投票结果。
会上,“道德模范”评选组委会全体委员通过对“道德模范”建议名单的审定,产生了14名首批“宜宾市道德模范”,以及27名“宜宾市道德模范提名奖”,他们将成为全社会树立学习的楷模,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、树正气、促和谐的良好风尚,为创建文明城市和建设美好新宜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 另外,因为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事迹都很感人,社会反响也较大,组委会一致通过在抗震救灾模范中再增加2个名额,由表彰2名增加到表彰4名。同时,我市将推荐龙宝林、周小兰、刘蓉、李俊强、甘淑琴五名“宜宾市道德模范”评选省级“道德模范”。 市委常委、秘书长、宣传部部长吕晓莉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乃富出席了会议,副市长刘晓晨主持会议。 |